围绕终本案件复活、到期债权、公司清算责任和党政机关执行等问题,记录可复核、可落地的执行实务方法。
结合新《公司法》施行后的规则变化,分析公司清算不能时债权人可主张责任的主体、路径与证据重点。
从规范基础、程序路径、第三人异议权与执行收入的区别出发,梳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四个实务难点。
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时,如何区分账户性质、应对专款专用抗辩、启动制度化督办,并推动履行或和解。